退換貨服務
1.商品退換貨
顧客若有退/換貨需要,請於購買日起14天內,攜帶原商品(含紙箱、配件、贈品、保證卡)、送貨單、發票(若有統一編號者須攜帶公司統一發票發票章)、原信用卡(使用信用卡結帳者須辦理刷退)前來本公司服務台辦理。生鮮食品及已拆封之消耗品(如軟片、電池、刮鬍刀等)無法辦理退貨。智慧財產權商品(如電腦軟體、書籍、有聲出版品等)如故障、瑕疵、可換取原貨號商品恕不退貨。若發票有任何問題,請於次月二日前,攜至本公司服務台更改。
◎Taiwan Sugar Corporation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量販事業部 版權所有。